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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保健对象申请办理程序
【 发布日期:2023-04-21 浏览数: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99号)(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凡符合条件的南昌大学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提交材料申请高知保健对象(原已享受保健对象待遇的无需重复申请)

一、可申请保健对象人员

在我省参加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含已退休)的高层次人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重大人才支持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含青年项目);

3、江西省“双千计划”(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人选、“井冈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省部级人才(不含青年项目)

4、博士生导师,以及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申请流程

1、凡我校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有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保健对象,请各位申请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图片文件或PDF文件到本学院(单位)审核;

2、各学院(单位)审核好申请材料后,汇总填写《保健对象申请人员汇总表》一定要填写“人事信息员”、“电话”、“日期”等栏并提交以下材料,从综合门户的邮箱发至职能部门-安全与后勤保障部-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刘玲办公邮箱:

1)《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确认表》WORD版和加盖学院(单位)公章PDF版各一份

2)申请人“人才荣誉证书”(或博导聘任文件,或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图片文件或PDF文一份

3)《保健对象申请人员汇总表》EXCEL版加盖学院(单位)公章PDF版各一份

3、校医保办复核后,交校人事处、校高层次人才办审核;

4、报送材料到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审批,办理保健对象医保信息变更手续。

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资格确认表》WORD版(见附件)学院(或单位)“所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并加盖学院(或单位)公章后,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图片文件或PDF文件;

2、以下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同时符合几项条件的,只需提交其中一项的材料,无需提交多项材料):

1)第123类的国家级人才、省部级人才:人才荣誉证书的图片文件或PDF文一份(或任务合同书的图片文件或PDF文份,每份含首页、有甲乙丙方公章页

2)博士生导师:博导聘任文件的图片文件或PDF文份,每份三页:一页是文件首页,一页是有申请人姓名页、并要勾划出申请人姓名,一页是尾页(有发文单位落款),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3)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图片文件或PDF文一份

3、登录南昌大学的人事系统,在“人事管理”-“信息管理-“支撑材料管理”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说明:

上传的文件的要求:图片文件要以端正的角度拍摄。图片要求清晰并保证顺序;文件大小5M以内。所有的材料图片,请做成单独的图片并按顺序发送邮箱,请勿合并做成一张总的PDF文件。

四、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校医保办每月不定期受理保健对象申请材料(寒、暑假除外)。具体受理日期医保办会在南大人事信息员工作群微信群里发布。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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